各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加强优异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重大校〔2012〕467号,以下简称《意见》),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优异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异生选拔
学院根据《意见》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师资和学生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指标(附件1)范围内,组织做好2024级优异生选拔工作。符合优异生选拔条件的2024级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异生申请表》(附件2),并附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学院在保持2023级、2022级和2021级(建筑学院、UC联合学院)各年级优异生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补充选拨优秀学生作为优异生培养。
二、期中检查
2023级、2022级、2021级优异生根据2024—2025学年培养情况填写《优异生学年鉴定表》(附件3),并附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2025年10月15日前交学院。
学院根据《意见》相关规定,结合优异生提交的材料,组织做好2023级、2022级、2021级优异生期中检查工作,并对2024—2025学年优异生培养整体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填写《优异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简表》(附件4)。
三、材料存档与报送
《优异生申请表》、《优异生学年鉴定表》、学生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优异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简表》《优异生培养名单》(附件5)《2024级优异生召集人名单》(附件6),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2日前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wcpy@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级优异生指标
2.优异生申请表
3.优异生学年鉴定表
4.优异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简表
5.优异生培养名单
6. 2024级优异生召集人名单
本科生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