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异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量:

各学院:

    为了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为优秀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和成长空间,我校即将启动2023级优异生选拔及2022级、2021级、2020级优异生复选和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优异生选拔工作

1.学院按照《重庆大学关于加强优异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重大校〔2012467) ,认真组织好2023级优异生候选人的选拔工作。

2.2023级优异生候选人选拔指标按学院年级学生数的5%下达(详见附件1),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师资、学生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确定2023级优异生候选人数。

二、2022级、2021级、2020级(建筑城规学院、UC联合学院)优异生复选和期中检查工作

学院按照《重庆大学关于加强优异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重大校〔2012467),组织好2022级、2021级、2020级优异生的复选和期中检查工作,并对2023-2024学年优异生培养整体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三、其它

1.各学院针对优异生培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3456)。

2.符合优异生选拔条件的2023级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优异生申请表》(附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2022级、2021级、2020级优异生根据上一学年培养情况填写《优异生学年鉴定表》(附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并于1017日前交学院。《优异生申请表》、《优异生学年鉴定表》和学生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3.请各学院于1025日前将《优异生培养名单》、《优异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简表》、《2023级优异生召集人名单》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QQjwcpy@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级优异生指标

2.优异生申请表

3.优异生学年鉴定表

4.优异生培养名单

5.优异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简表

 6. 2023级优异生召集人名单



本科生院

O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