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本学期学校拟组织两次全校教学工作检查,开学(9月5日星期一)和中期(11月1日星期二)各一次。现将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学生精神面貌、学习状况,教师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情况,助教工作情况等;
2. 教学环境及条件:教室、实验室、教学服务设施等;
3. 教学秩序:教师及学生到位、迟到早退等情况;
4. 教学管理:课程安排、教材到位、师资配备等情况。
二、参加教学检查人员
1. 学校党政领导。
2. 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学工部、虎溪校区管委会、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处领导。
3. 各学院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学管理干部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 检查方式:学校组织检查、学院自行组织检查。学校检查人员由校领导、部处领导和部分学院负责人组成,分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学院自行组织检查人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学管理干部组成,全面检查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班级的教学情况。
2. 检查时间:参加学校检查人员请于检查当日早上7:45前(虎溪校区8:15前)分别到A区第五教学楼门口、B区第二综合楼三楼大厅、虎溪校区综合楼入口处集中;C区教学检查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
3. 请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处领导按检查安排准时参加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教务处老校区:65102361、65112527,虎溪校区:65678566;研究生院培养办:65112062)。
4.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打印、填写和归档保存,领导干部听课人次数报教务处质量科邓晓岚处,联系电话:65106404。
5.学校领导、部处领导和学院分组教学检查安排表见附件2。
教务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