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全体、2013级(补拍)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10-31 点击数量:

各学院、2014级全体、2013级补拍的本科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新华社重庆分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次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拍摄对象:全体2014级、2013级(城规2012级)补拍的本科生

2.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才能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毕业证书的完整有效。教育部委托新华社重庆分社负责我校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请全体2014级本科生、补拍的2013级(城规2012级)学生按时参加我校11月12日~13日的电子摄像,不得缺席!

3.各学院指定本学院此次电子摄像的负责人,并于11月7日(星期一)前将负责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培养科。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拍摄工作的顺利完成。

4.各学院负责人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组织本学院2014级及补拍的学生(名单附后)参加拍摄并负责安排本学院各专业、班级的拍摄顺序。学生摄像期间,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须到拍摄现场并保障拍摄秩序。

5.学生分学院、专业、班级并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摄。

6.拍摄时,各班班长负责维护本班拍摄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学院负责老师负责监督和指导。

7.拍摄着装:最好准备正装,请保证妆容整洁,不要化浓妆,因拍摄背景为蓝色,请避免穿着蓝色衣服。

8.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02]5号文规定,拍摄和信息采集工作费用为15元/每人(4张2寸照片和8张1寸照片),由各班班长提前收齐,拍摄时按实到人数交拍摄单位并出具收据。

9.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新华网重庆频道开设有“重庆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咨询”(http://www.cq.xinhuanet.com/txcj/),可以解答学生问题。

 

附件1:各学院拍摄时间及地点安排

附件2:2013级(2012城规)毕业班补拍的名单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