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大学Global Vision海外学习系列之十一2017年英国英伦漫记学习营的通知

时间:2016-10-27 点击数量:

为开拓我校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国际交往能力及国际素养,在数届重庆大学Global Vision项目的成功举办基础上,拟于2017 年1月14日-1月26日赴英国开展“英伦漫记”学习交流项目。

本次2017“英伦漫记”学习营为期13天,拟选派40名全日制在校各专业本科及硕士生参加。本次项目内容包括名校课程学习、企业参观及文化体验三大模块,学习体验地域主要为北爱尔兰和英格兰。本项目学习及参访学校包括: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我校校际合作大学,QS排名第170位)、兰卡斯特大学(我校校际合作大学,QS排名第121 位)、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项目学习内容初步定为英国经济金融、北爱尔兰历史与政治、如何看待英国退欧的政治问题、英国工程、艺术和高等教育等;项目文化体验涉及历史、政治、艺术、影视及体育文化等方面,包括参观大英博物馆、国家美术馆、著名英伦建筑、地标及老特拉福德球场(曼联主场)、白金汉宫、英国国会大厦等(详细日程安排参考附件)。学生交流项目结束前要求学生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完成任务学生将被授予交流项目结业证书。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重庆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生,共40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国家的大政方针,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生年满18周岁,自愿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海外保险;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习成绩良好,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此次交流学习任务,如期返回;

5.已持有护照,并且护照有效期在2017年8月30日以后。不接收无护照同学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申请学生在报名时间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11月10日17:00。

报名需分两步完成,第一步为提交电子报名材料,第二步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需签字、盖章),两步均完成后报名生效

1)电子报名材料

《GV11-2017英国学习营申请表》电子表格发送至internationalprogram@cqu.edu.cn. (邮件标题标注“英国团”+“姓名”,电子表格可以只填个人信息,不用本人及学院签字、盖章);

2)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三份):《GV11-2017英国学习营申请表》(见附件)、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 (包含照片页)、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需签字、盖章,请按照上文材料顺序装订三份)

纸质报名材料递交点

A区主教516办公室 (工作日)

虎溪校区综合楼Z113办公室  (即日起工作日每日 12:00-15:00)

遴选

1 报名后,由学校组织甄选委员会进行筛选,甄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确定最终参加学生名单。(面试通知将在报名截止后4日内在国际处网站公布,请自行查看并按面试通知要求反馈确认参加面试信息,组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经选拔拟参加学生名单将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3天,持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日内向国际处(主教516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如提出人对异议处理商议结果不认可,可向学生申述委员会申述。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举报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派出  

通过学校审查和遴选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随后进入签证准备和短期语言、文化、行前培训,获得签证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参加本交流项目。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

六、费用

1.总费用 32,200 元(RMB)/人(包含:学费、全程机票及日程安排内交通费、签证及签证服务费、保险费、住宿费、早餐费、午餐费、行前语言及文化课程培训费、以及与团队出行相关的基本配置费)

2.学校资助标准:8,000元(RMB)/人。参加项目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4,200元(RMB)到学校指定账户。

3.如学生被拒签,根据签证目的国规定,签证费及签证服务费不予退还。如因申请人被拒签造成不能参加本次项目,可退还除签证申请费和签证服务费之外的其他所有未产生费用。

七、交流项目主办单位联系信息

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老师  电话: 65111006

黄老师   电话:65103021

办公地址:主教楼516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址:

http://intex.cq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