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在继续落实学校“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九条措施和教学质量建设总体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学校振兴行动计划中“优秀教学质量工程”分计划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不断开展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确保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经学校审议提出《重庆大学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
一、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的建设工作,把教学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体以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主管部门、各二级学院第一负责人为教学质量保障责任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既包括教学过程监控,又包括教学效果反馈控制的系统工程。学校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监督和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研究和协调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思路和措施。
三、确立教学质量建设目标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制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是确立教学质量标准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教学质量标准既是教学工作的目标,又是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为此,各学科专业都要认真按照学校《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整体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建设工作。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包括:
1.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建立每两周一次的教学工作例会制度。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参加,及时传达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研究、通报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决策并采取解决措施,改进教学工作。
2.教学检查制度
学校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分为开学初、期中、期末。不定期抽查根据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将对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通报其整改效果。
3.教学测评制度
学生评教制度。学生评教是对教师教学状况进行评价、监督、促进的一种有效形式。每学期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学生在自主状态下对全校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在校园网上进行评价,教学主管部门汇总学生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反馈给学院及有关部门。学院负责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评教结果。
教师评学和自评制度。教师评学是授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及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风等进行评价而应尽的责任。教师自评是对自己教学活动的总结。授课教师每学期对所任课班级的学风情况和自己的教学效果在校园网上进行评价。教学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后向全校通报。
4.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学校建立校、院(部)两级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院、部(处)领导干部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6学时。所有听课人员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并在校园网上提交后交教学主管部门存档。教学主管部门定期公布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5.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学校设立本科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监督、指导。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对本院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各部门和学院要协助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督导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不断加强。
6 .教学信息采集与反馈制度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作为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教学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的桥梁。学生信息中心要全面采集学生中反映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效果等信息。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学校教学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信息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反馈到有关部门,每年要将有价值的反馈信息汇编存档。
7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对本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要建立在与用人单位经常联系的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可采取普遍调查与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规模性的调查每4—5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共同负责。跟踪调查后要写出调查报告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五、建立及时有效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对于加强教学管理,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采取不同形式和渠道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上下贯通、及时反馈。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考试等环节的质量信息反馈,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教学质量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信息反馈工作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六、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持续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学校各个部门都必须树立“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和“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的观念。教学质量责任人要承担起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职责,学校要在资金、人员、物质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真正使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有效地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00五年七月